您好,请问去办一个个体经营的小卖部的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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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体营业执照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由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法律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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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个体营业执照需要这些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法律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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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提交合法的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如果材料齐全的,可当场予以登记,或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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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