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抵押银行还能再抵押吗

抵押担保
2022-11-04 06:4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房产后,还可以再买房,但是如果想要通过抵押房产获得的贷款来买房,那么银行将会谨慎考虑,甚至是拒绝贷款,因为前一个房产抵押后,银行不确定当事人是否有偿还能力,在进行贷款时会慎重考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一、禁止抵押的房产类型:
    (1)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再度进行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当注意,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
    (2)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往往不具备抵押贷款资质。大多数银行对于抵押的房产有较为严格的规格要求,综合来看,面积≤50平米,房龄≥20年的房产,银行会认为较难变现,较难进行抵押贷款。当然,如若该房产在较为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域,也有部分房产可另当别论申请获得贷款;
    (3)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不具备抵押贷款资格。在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章程里,主管单位明确指出,只有期满5年,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才具备上市交易资格,产权才能完全实现转移。若经适房房东在5年内出售房屋,将违背相关条例,无法实现产权交接,更不要提抵押贷款资质了;
    (4)小产权房是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交易权的。名为小产权(或乡产权),实为无产权,这就是该类房产存在的尴尬,没有产权证明,仅有一纸销售方的出售合同,并未受到房管单位的认同。而这类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规划等情况,就面临灰飞烟灭的风险,故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放贷;
    (5)部分已购公房也无法进行抵押。虽然已购公房多已转为个人独立产权,但仍有少数较为特殊。例如,部分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协议的房产;以及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相关证明的央产房。由于此类房产权属尚属于较为模糊的状态,故出于信贷风险及变现能力考虑,所以无法抵押房产申请贷款。
    二、根据《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 如果是房屋抵押,私人之间可以再签订抵押合同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的书面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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