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河北张家口买了房,合同都签了,房税还没交,房贷也下来了,但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可以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2-11-04 08: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可以退房: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三、购买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退房的情形;
    四、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房产证办完了一般不能退房。房屋进行买卖交易时,办理房产证及房屋过户登记后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房屋所有权完成转移合同终止,无法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 买房,交了定金后因各种非购房者的原因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双倍;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可以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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