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一般不需要填监护人,因为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但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成为监护人,如果没有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