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2年在珠海办过社保卡,现在回四川了,社保卡丢失了,在老家办不了,我该怎么办?

2022-11-04 08:3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卡丢了,持卡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挂失,填写申请单后领取一张领卡证明,办理补卡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新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 社保卡能够进行补办。发现社保卡丢失后,可拨打电话进行挂失,本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的服务窗,办理社保卡的补办手续。社保卡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一张集成电路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社保卡丢失,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填写申请单,并交给工作人员。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即可领取新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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