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药经销商,卖给农户后出现药害,农药厂家有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1-04 08: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
    1.有相关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
    3.专业设备
    4.计算机管理系统;
    5.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
    法律依据: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经营农药需要以下证件:  
    1、农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  
    (3)土壤肥料站;  
    (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6)农药生产企业;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2、当地安监局申请培训,拿到安检证。  
    3、已经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安检证到行政办事大厅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刑事责任如下:致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到二倍罚金;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到二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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