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户判断户口性质的办法:一般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判断,且户籍性质一般记载于户口本内页。居民户口是指载明登记居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学历、户籍类别等信息,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的登记材料。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