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因为性格不合,另一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20 22:3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一方不同意的,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
    2、《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发给离婚证,可见,协议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
    3、《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这是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可见,诉讼离婚中,也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
    4、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这两种离婚方式都要经过有权机关颁发法律文书,才能离婚,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
  • 首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道路。民事诉讼中,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都是从立案之日起算的。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只能适用普通程序了,审限为6个月。
    在离婚案件中,只要对方死活不肯离,一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