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时,想提前一个月解除合同,房东不予退还押金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2-11-04 09: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可以退押金,但构成违约的一般不可以退,造成损害的需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关系且无其他纠纷的,押金应予全额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提前退租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合同中有约定的合法;合同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退回押金,但是因为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出租人也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承租人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可以退押金,承租人违约的、造成房屋及室内设施财产损失的一般不可以退押金。租房押金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应予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