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居住的租赁房(是政府租给的)厨房水斗污水倒灌,卧室进水。去物业报修,要求根治,对方说他们没有这项目,那我该去找谁弄。

业主维权
2022-11-04 09: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权益维权有以下途径:
    1、行政途径: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2、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3、其他途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由第三人调解。
    (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房子漏水,物业不给解决,业主可以找政府主管部门,如建设局和质监局进行投诉和反映,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出租的房屋漏水,一般由出租人来负责,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由承租人负责。一般出租人需要承担维修的责任,而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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