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员工每周上班超过四十四小时而且每周没有休息可以申请补偿金吗

讨薪
2022-11-04 10: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每周平均下来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做到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可以超过1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公司可能够补休的方式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公司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但日常的加班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可以用补休来代替。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每天工作超4时还算小时工,但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也可以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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