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纠纷
2022-11-04 10:3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有: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办土地证需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办理土地证的资料是:土地登记申请表、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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