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有争议多久可以判下来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04 11: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可能需要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对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进行判决。简易程序需要的时间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离婚财产分割无论多久,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离;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一般需要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财产分割可能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下判决。简易程序需要的时间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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