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医院内的药店买到了过期药品

消费者维权
2022-11-04 12: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药品临期三个月的不能卖。企业应当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
    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二条
    企业应当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
    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一百六十三条
    企业应当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 医保药店买药的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医保卡、费用发票、用药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前往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2、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予以报销。
    医药费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给患儿注射过期药的处理:
    1、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于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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