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火锅店上班,最近关门了,老板欠我们四个月的工资 ,关门的时候不给我们结算工资,也不给打欠条,光说给呢,没个期限,我们问劳动局了,人家说不打欠条他们不管,打上欠条直接找法院就行了,我想问问我们该怎么办?需要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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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劳动合中会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如果用人单位要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后确定。
公司能随意降薪,或者调岗并降薪,劳动者完全可以不同意。
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
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的,劳动者可以提出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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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了工资欠条,如果该欠条不涉及其他
劳动争议,就应当视为
债权债务关系,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涉及工资欠条的纠纷也不应当全部视为债权
债务纠纷处理,如果涉及其他劳动争议的,应当告知劳动者先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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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