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开店营业执照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2-11-04 12: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合伙人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 合伙人营业执照的办理方式: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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