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老人去事后另一方买的房子是用的老俩公零孩子们有权利分去事老人的房产吗

房屋产权
2022-11-04 13:2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要分情况。如果过户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该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过在过户时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赠送给自己子女的,那么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定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房产。若房产难以分割的,则应当按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为原则,继承人约定为例外补充,确认当事人的继承份额。然后,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老人卖房子需要子女同意或签字吗要看房子是属于老人个人,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只要产权是老人个人的,他就有完全的处置权力,不需要子女同意或签字。如果房产证也有子女的名字,则需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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