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三年没有去领结婚证,也没有夫妻生活,现在想分开了,他当初的彩礼,和后来给的钱需要赔给他吗

彩礼
2022-11-04 13:2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是给女方的,是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具备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的,才应返还男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述条件的后两条,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男女双方刚结婚就离婚,彩礼不一定会赔。
    返还彩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双方结婚三年的,如果彩礼都花费完了,一般不需要返还,但需要举证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女方需要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其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钱是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财物,数目一般比较大,这样就会导致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适用第
    (二)、
    (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在扣除必要的花销之后,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判决返还彩礼的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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