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与儿子的名字婚后加上媳妇名如果离婚后媳妇能有权分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4 13: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写有夫妻双方姓名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最直接的体现。夫妻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只要没有对房产如何分配进行特别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这个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并明确表明示赠与个人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可以分割。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是婆婆名字离婚后不会分房产。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房产是婆婆的名字产权属于婆婆所有,但购房时出资的儿媳具有向婆婆主张债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