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是随我父亲二十年工跉将户口迁出本组,但生存方式种承包地,我爷爷户口还在本村2014年土地被征收,请问我母亲能算经济组识成员吗?

2022-11-04 14: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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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村民农村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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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随我父亲二十年工跉将户口迁出本组,但生存方式种承包地,我爷爷户口还在本村2014年土地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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