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管辖条件是: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受理。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不具有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