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仨债务是否由开办方承担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04 15: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可以继续经营,只能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但是此时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仍然可以进行诉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公司被吊销企业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可以申请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诉讼主体地位。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