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小车撞了,交警划分责任电瓶车3分责任,小车7分责任,后续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4 15:46: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电瓶车撞人并且负全责,但对方不赔偿的,受害人一方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尽量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接入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受害人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开车把人撞伤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是还有不足的,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肇事司机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有下列索赔方法:
    1、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赔偿问题;
    2、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赔偿;
    3、对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赔偿方案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有下列索赔方法:
    1、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赔偿问题;
    2、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赔偿;
    3、对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赔偿方案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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