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地产公司城市公司工作7年10个月,之前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因工作调动调至区域公司(但工作岗位还是在城市公司,只是编制去了区域),区域公司于合同到期前一年解散,编制重新回到城市公司,剩下的一年合同也由城市公司代为履行。现在合同到期,城市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我想请问这是赔偿n还是n加1还是2n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4 15:48: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公司改制后员工不想再签合同有补偿,公司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本人不想签,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改制后员工不想再签合同有补偿,公司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本人不想签,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
    一、二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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