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限额为多少

2022-11-04 17: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定的最低限额以前是500万,但自实行公司认缴制后,我国已经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这样是为了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没有最低的限额的,采用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实行认缴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是二人,但是没有最高人数限制的,发起人的人数应当二至二百人,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公司可以上市。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