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下班后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肇事者逃跑了,请问能不能算工商

2019-04-21 04:19: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判定为工伤的,那么在工伤死亡中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费用,如果赔偿金额不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可分为两次进行诉讼索赔。【工伤认定】: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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