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以前修过贫困房,老房子就被拆了,那地是自己的吗是自己的吗

拆迁补偿
2022-11-04 18: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户口迁出后家里的自建房还是自己的。自建房的产权不受户口变动影响,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但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应当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民法典拆迁安置的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但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老房子拆了地皮不再属于个人。房屋被拆迁,土地一般归国家所有,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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