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房屋落户他人名下,找律师私下签订房屋产权变更协议,法律是否生效

2019-04-21 04:5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房屋拆迁补偿的办法:
    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针对房屋权利人改换姓名、名称,或房屋状况发生变化所进行的登记。比如说你结婚了,要将你爱人的名字加入,就要进行变更登记。又如,由于城市改建等原因,经原来的路名改变了,你的房屋也要从新登记。
    再如,你依法改建或者扩建了原来的房屋,改变了房屋状况,也要从新登记。
    所有权变更:是指房屋所有权主体转移所进行的登记。如房屋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划拨、分割、合并,以及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等等,因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就要重新登记。
  • 关于离婚后房屋产权变更具体的程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双方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有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如产权归一方所有,获得产权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登记手续;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进行登记;产权归另一方和子女共同所有,由当事人携子女共同前往进行登记(如子女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监护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代为进行登记),其中归子女的那部分产权需按赠与办理。

      注意事项:如离婚协议书未经民政局盖章或相关材料中内容表达不一致的、有明确要求另一方配合的、需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办理。办理上述房产登记时如房屋已设定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准予转移变更的证明。

    具体事项可以去房管局咨询,工作人员会告知你需要什么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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