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担保问题

抵押担保
2022-11-04 20: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该担保无效。担保人是债权债务中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替债务人做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代其偿还的保证人。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当事人在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的担保人,该担保是无效的。担保人是债权债务中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担保活动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民事活动,因此进行担保活动时,必须遵循《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合法等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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