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还在母乳期老公不让我看孩子

子女抚养
2022-11-04 21: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还没有离婚就不让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对方态度强硬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父母有监护孩子的权利,如果不是对孩子有不利影响,另一方不能阻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夫妻双方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特殊情况下可以让父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可以方便母亲对孩子进行母乳喂养。
    如果母亲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不适宜和孩子在一起生活的,法院也可以让父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对不需要进行母乳喂养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处理原则为: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孩子尚在哺乳期,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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