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失业金终止年月是十月,我初次申领是在12月,还能领取吗

社会保险
2022-11-04 22: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分为:
    1、单位与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至多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至多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金;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至多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如下: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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