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
2022-11-05 05: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受让人明确专利的类型以及证实该专利是否有效;注意转让人是否是合法的持有人、有无其他共有人等;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部门登记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进行专利转让的注意事项:
      
    1、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其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发明专利相比相对较弱。因此,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2、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
      
    3、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
      
    4、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 专利转让合同的写法是:写明转让的项目名称;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与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转让价款和支付价款的地点、方式、时间;违约责任、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争议解决的办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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