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5 06:3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或者是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过户到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过户后归自己子女所有,就表示该房子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父母明确指定房子只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的,如果没有任何明确表示,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的子女,并且有协议约定,只能由受赠与的子女一方个人所有,该房产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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