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上法庭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起诉离婚
2022-11-05 06: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在审判时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诉讼离婚在审判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诉讼离婚的夫妻,尚未就子女问题处理完毕的,即使认定感情破裂,也不能判决离婚;
    3、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开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开庭前,应当准备好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2、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
    3、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
    4、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要就离婚案件本身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进行说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陈述时要就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充分表达,而法官一般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