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我也没出抚养费,但是现在他起诉把我的资金冻结了,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

子女抚养
2022-11-05 06: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申请法院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或者扣押、冻结对方财产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索要,法院判决之后还不支付的,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如果自己有财产,那法院就有可能冻结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不让对方看孩子应当承受的法律后果是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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