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做了个开颅手术,但脑神经没有受伤,只是碰破了一根血管,现在已经康复出院,运动说话走路跟正常一样,这样伤残鉴定能评几级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5 09: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 要做伤残司法鉴定的,应该由其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三肢以上缺失;二肢缺失,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二肢缺失,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一肢缺失,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一肢缺失,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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