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外情。同居婚姻法

婚外情
2022-11-05 09: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同居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会在道德上受谴责。但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下列情形之一,应为违法行为,且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婚外同居是同居当事人一方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触犯了重婚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四点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等。
    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认定同居关系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自行共同生活的人员,即可确认构成同居关系。且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