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失业金期间误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引响领取失业金吗,两者可不可以退

社会保险
2022-11-05 1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退还失业金的情况:劳动者已经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下列情况会要求退回失业金: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骗取失业金有下列法律后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罚款。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