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要咨询公司股权问题

股权转让
2022-11-05 10: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分类:
    1、根据股权先例目的的不同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2、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分为单独或者少数股东权;
    3、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分为普通或者特别股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股本是指一家公司在上市以前,自己公司所持有的股票资金本额。股份公司股本总数,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按每股一元的面额确实总股本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 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权。
    1、股权财产权包括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
    2、股权人身权包括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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