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应如何登记

土地纠纷
2022-11-05 10: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权解除抵押登记需要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受理之后将材料转交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然后再转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审核结束之后将审核结果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的条件:
    1、债务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
    2、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
    3、抵押权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的条件有:申请人符合资格解除抵押的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属来源证件;申请的土地在登记辖区范围内,申请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登记程序正确。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