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还没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也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在起诉时,应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的一方作为
代理人,因为向父母索要抚养费是孩子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