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没有人员受伤、死亡,我是肇事方,对方司机是车主儿子,事故判定我全责。由于是在外省,为早点回家,我向对方预付了1.5W修车款。由于我的车没保险,修车款7.5W,由对方保险公司代位赔偿,这钱已经和保险公司解决。现在我想要回我预付给对方的1.5W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5 11:0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对方全责,修车钱可以先由肇事者垫付。此外,当事人可以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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