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质押的新规定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2-11-05 11: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质押具有如下的新规定:一般情况下,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且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新规定内容包括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我国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应当进行质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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