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多个债权人一个案子,一起审判,一起判决,一起执行,并签订了按比例分配申请提交了法院,查封后债务人是法人,其企业没有破产,但是账户没钱,其现金数额不足偿还所有债权人,多个债权人反悔当时签订的按比例分配申请。法院应该怎么分配?按照序号分配合法吗?

2019-04-21 07:4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  企业债权人申请破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宣告破产:  
    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二、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中止破产程序。
  • 夫妻双方离婚是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债务人,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义务履行清偿债权人债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上述两部法律规定了债务人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两种不同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的是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主体,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企业法人申请破产的主体,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当然不同。  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主要有以下依据:  
    一、债务人作为民事权利的主体,通过破产还债体现其对自己所有财产的处分权;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还有利于债务人的职工利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简言之,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能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作为破产主体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书,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没有施行,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
    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将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予以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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