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孩子爸爸没有结婚证,后来感情不合,导致婚姻破碎,孩子跟妈妈,孩子马上上小学了,需要改姓,需要什么手续呢?

2019-04-21 07:4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没办结婚登记,一方出车祸赔偿金的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赔偿金这个老伴没有份的.
    现行婚姻法中没有事实婚姻,同居时间再长还是同居关系,不会形成登记婚姻的事实效果.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户口随谁?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 没有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生孩子上户口要罚款吗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 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才能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第九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除外);
    (二)学校或单位(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
    (三)父母亲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18周岁以上除外);
    (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第九十四条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第九十五条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第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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