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孩子归女方,本人还享个人扣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1-05 12: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子女可以享受个税低扣。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需要抚养子女的,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离婚后子女能享受个税低扣。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后,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后子女可以享受个税低扣的。离婚并不直接影响个人所得税中的专项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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