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贷款买房一方不能到场,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买卖
2022-11-05 13: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办理房屋买卖公证的材料包括: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法人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准确的购房地址或者是认购合同以及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 委托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法人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准确的购房地址或者是认购合同以及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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