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楼下的邻居,一到吃饭我们,搬凳子吃饭,就来,说我们扰民,这算扰民吗?亲

业主维权
2022-11-05 13: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上小孩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乱跑算扰民。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为扰民,属于噪音污染。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楼上小孩乱跑超过法定分贝规定的算扰民。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为扰民,属于噪音污染。
    法律依据:楼上小孩乱跑超过法定分贝规定的算扰民。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为扰民,属于噪音污染。
    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处理房屋租客扰民的情况,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环保部门、人民法院调解处理。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对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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