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下关于公司股权问题

股权转让
2022-11-05 13: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是投资者因投资公司成为股东而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其他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分类:
    1、根据股权先例目的的不同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2、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分为单独或者少数股东权;
    3、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分为普通或者特别股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法规定股权是股东作为出资的财产权;股权转让可以在股东之间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要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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