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电瓶车相撞致她人受伤!工伤可以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1-05 13: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班路上被车撞了,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算工伤。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下班途中骑电瓶车摔伤,如果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摔伤,是不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是不认得工伤的;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处理方式如下: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劳动者在1年内提出;
    3、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劳动能力等级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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